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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地出嫁女儿回娘家的风俗(2)

听风醉2024-05-05

四、河南

河南一带,因为女不祭灶,所以祭灶日亦不叫闺女回娘家。正月初一是一年之始,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,嫁到夫家便是夫家的人了。大年伊始,阖家团圆,自然不便回娘家去。正月十五也是一年之中第一个月圆日,恐媳妇回娘家举家不团圆。所以一般都是正月初二回娘家,正月十六回娘家。以便照顾到婚姻双方的团圆喜庆。鹿邑县有“正月十六请(闺女),二月二送,一辈子不生病”的俗语。

五、山东

山东的风俗是初二回娘家。按照传统习俗,大年初二女儿回娘家是一件很郑重的事。女儿女婿要提前备下糕点、水果、烟酒等几样拿得出手的礼品。娘家要摆两三桌丰盛的宴席款待女婿,每桌都是八个碟子四个碗。

六、梅州

梅州客家人,年初二起,妇人“转外家”(回娘家),探望父母、兄弟。凡在上一年新婚的,夫妻同到岳父母家拜见岳父母及长辈,称为“新姑丈上门”。 到了第二年以后都要一直延续下去。

七、赤峰

赤峰有这样的习俗,出嫁的闺女回娘家,婚后第三天(算上结婚那天)回门(不过夜,当天返回),同丈夫一起回,要带礼品。住家(住娘家,一般带孩子,不带丈夫,丈夫可以送到娘家)要避开几个重要的日子:过年那天(腊月三十或二十九)、正月初一、正月初五、正月十五、二月初二、三月初三、五月初五、八月十五等。人们的解释不免有迷信的,但主要是为了限制不让住得时间太长,住时间太长,一是误婆家的事,二是误娘家的事,已出嫁的闺女是客人了,不免要认真对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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