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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伯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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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王伯大,字幼学,号留耕,劝儒乡赤岸(今州洋乡赤岸村)人,生年不详。
  伯大自幼熟读经书国策,宋嘉定七年(1214年)登进士第。嘉定十年,以国子正外放知饶州临江军(今江西清江县)。时值台、衢、婺、饶、倍诸州饥荒,伯大设荒政局,清理户口,用红黄黑白为标志,划分灾情等级,张榜公布,赈荒工作做得既快又好,乡民感其德,编民谣:“红黄黑白环,甲乙丙丁户,若非王知军,饿杀人无数”,离任后民立生祠13所纪念。后调知信阳军(今河南信阳),旋改知池州(今安徽贵池)、江东提举常平等职。
  端平三年(1236年),进京(今杭州)任尚右郎官,继升直宝谟阁枢密副都承旨兼左司郎中,曾向理宗赵昀“对言”直谏,揭露朝中一些官宦阿谀弄权、内外勾结的黑幕。理宗怕触怒朝中权贵,把伯大外放知婺州(今浙江金华)。任满回京后,又两次被降职降级,至任刑部侍郎,受权臣弹劾罢官。
  淳祐三年(1243年),受命督漕于闽,闻故里营田陂长期失修,欣然捐白银50两倡修营田陂,并饬令知县黄恪总其事,淳祐四年该陂完工,受益农田1000多亩。通直郎林甄撰《修赤岸营田陂记》颂其功德。同年奉召进京,先后任代理吏部侍郎,兼中书舍人、兼侍读、兼《国史实录》院-撰和刑部尚书等职。淳祐七年,升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。淳祐八年,任参知政事,后被监察御史弹劾罢职,贬为资政殿学士知建宁府,不久退休归里。
  伯大历任江东提举常平兼提领镇江、建宁转搬仓等,掌管监督国家财粮大权要职,致仕回乡两袖清风。他推崇韩愈,著有《韩昌黎集音注》。晚年归里,在赤岸筑留耕堂,自号“留耕道人”,书《四留铭》云:“留不尽之巧,还与造化;留不尽之财,还与百姓;留不尽之禄,还与朝廷;留不尽之福,还与子孙。”宝祐元年(1253年)七月逝世,谥“忠文”,葬于雉溪村,以兄方大之子积翁为嗣。
下一名人:王积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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